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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关于金融与数据科学学院评选2024届校级荣誉毕业生的通知

2024.05.20            浏览量:

各位同学:

为展示学校毕业生的精神风貌,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学生踔厉奋发、积极进取、全面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开展2024届校级荣誉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现将金融与数据科学学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践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诚信意识强,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无任何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不当行为,无在网络发布或传播不当言论的行为。

(一)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毕业生成绩排名必须在专业前20%以内(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成绩排名可放宽至专业前30%以内),无不合格课程情况。身体健康,体质健康测评达标。

(二)兴趣爱好广泛,综合素质全面;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乐于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公益服务活动,服务社会意识强;尊敬师长,师生反映良好。

(三)在校期间曾获校级(含)以上荣誉,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荣誉或奖励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四)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投身国防事业,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五)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突出贡献的毕业生;获得过国家、省、市级表彰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三、评选名额

荣誉毕业生按照分院2024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的标准设定评选名额。


四、评选程序和方法

(一)个人申请(5月19日—5月21日)

需要申请校级荣誉毕业生的学生根据评优条件,原则上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西安欧亚学院荣誉毕业生审批表》。

(二)分院审查把关(5月22日—6月2日)

1. 分院负责审核申报学生在校期间的考试通过率、必修课平均成绩、违纪处分、体质健康测试达标等情况;

2. 青年社区负责审核学生在社区的生活行为表现;

3. 分院汇总、初审、公示(3天以上)各班上报的评选情况,经分院办公会讨论确定后上报学生发展处。

(三)校级审核批准(6月3日—6月16日)

学生发展处对各分院上报的荣誉毕业生进行审核,组织召开校级评审会后进行公示,确无异议后,发布校级表彰决定。


五、评选要求

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已评为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撤销其称号,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对不能按期毕业、未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毕业离校前触犯法律或校规校纪的校级优秀毕业生,学校将收回其荣誉证书,取消其相关称号。


六、申报材料

(一)《西安欧亚学院荣誉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正反打印;审批表的内容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照片要求是蓝底。

(二)个人成绩单(畅课截屏即可)和体测成绩单;

(三)获奖证书(表彰证书、文件)等佐证材料(获奖证书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列);参军入伍退役后的毕业生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复印件。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请的同学于5月22日10:30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南D207办公室朱老师处。


联系人:朱老师

办公地点:南D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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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员请扫码进钉钉群


附件1:西安欧亚学院荣誉毕业生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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