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筑梦奖学金”项目评审工作的预通知》的文件要求,项目资金用于奖励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激励他们努力学习、奋斗向上、自强不息、成长成才。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筑梦奖学金”项目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入校以来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七)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2023-2024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位于前30%,考试无不及格课程。(八)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等方面特别突出,在2023-2024学年获得过学校统一组织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奖励或荣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九)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筑梦奖学金”。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分院评审(11月6日-11月7日)。学生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各分院评审小组审核学生申请材料,推荐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二)学校审核公示(11月8日-11月15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分院上报的学生候选人条件进行审核,通过后,候选人名单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批。四、需要上报的材料
(一)《筑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二)2023-2024学年成绩单(畅课截屏版即可)五、申请程序及日期
申请者请于2024年11月6日16:00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至南D207朱老师处,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特别说明: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筑梦奖学金”。六、质疑、投诉受理渠道
一级反馈:
1、联系人:谢老师
二级反馈:
1、联系人:多老师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