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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关于金融与数据科学学院评选2023届陕西省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2023.05.04            浏览量:


金融与数据科学学院关于评选

2023届陕西省优秀毕业生和校级荣誉毕业生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促进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按照陕西省教育厅下发文件《关于评选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和西安欧亚学院下发文件《关于评选2023届校级荣誉毕业生的通知》,结合分院实际情况,现将金融与数据科学学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金融与数据科学学院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践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诚信意识强,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无任何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不当行为,无在网络发布或传播不当言论的行为。


(一)省级优秀毕业生

1、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 ,无不合格课程情况。身体健康,体质健康测评达标。

2、兴趣爱好广泛,综合素质全面;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乐于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公益服务活动,服务社会意识强;尊敬师长,师生反映良好。

3、在校期间曾获校级(含)以上荣誉,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荣誉或奖励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4、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投身国防事业,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5、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突出贡献的毕业生;获得过国家、省、市级表彰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二)校级荣誉毕业生

1、在校期间为学校赢得荣誉或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毕业生。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毕业生成绩排名必须在专业前20%以内(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成绩排名可放宽至专业前30%以内),无不合格课程情况。身体健康,体质健康测评达标。

3、兴趣爱好广泛,综合素质全面;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乐于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公益服务活动,服务社会意识强;尊敬师长,师生反映良好。

4、在校期间曾获校级(含)以上荣誉,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荣誉或奖励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5、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投身国防事业,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6、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突出贡献的毕业生;获得过国家、省、市级表彰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三、评选名额

优秀毕业生按照分院2023届毕业生人数(以教务处毕业生数据为准)的0.9%设定评选名额,由分院评审,金融与数据科学学院评选名额3人;荣誉毕业生按照分院2023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的标准设定评选名额,校级荣誉毕业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同时获取。


四、评选程序

评审工作分为个人申请、分院评选公示、校级审核三个阶段。

(一)个人申请(5月4日-5月6日)。根据评优条件,原则上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陕西省2023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或《西安欧亚学院荣誉毕业生审批表》。

(二)评选公示(5月8日-5月12日)。分院评选小组负责组织评选,审核申报学生材料的真实性,并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汇总、初审、公示(3天以上),经各单位确定评选结果后上报学生发展处。

(三)校级审核(5月13日-5月16日)。学生发展处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学校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按要求上报。


五、评选要求

(一)严格评选标准程序。省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校当年毕业生的最高水平和质量。各单位要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要严格审核程序,广泛听取辅导员、任课教师和广大学生的意见,采取民主推荐,评选过程中必须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参评时须提供相关事迹材料或获奖证书(表彰证书、文件)等佐证材料;参军入伍退役后的毕业生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复印件。

(二)认真审核严守纪律。各分院、青年社区要严把材料上报关,认真审核审批表内容,杜绝弄虚作假、信息错误等情况发生。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已评为省级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撤销其称号,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对不能按期毕业及毕业离校前触犯法律或校规校纪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学校将收回其荣誉证书,并退回省教育厅,取消其相关称号。


六、上报材料

(一)《陕西省2023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或《西安欧亚学院荣誉毕业生审批表》(具体见附件)一式两份,正反打印;审批表的内容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或校级荣誉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见附件)。

(三)个人成绩单和体测成绩单;

(四)获奖证书(表彰证书、文件)等佐证材料;参军入伍退役后的毕业生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复印件。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请的同学于5月6日17:30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南D207办公室朱嘉琦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钉钉。



联系人:朱老师

电     话:15806673597

办公地点:南D207



金融与数据科学学院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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