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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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参评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入校以来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纪录;
(四)积极进取,奋发向上;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六)努力学习,刻苦钻研,2024-2025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位于前30%,考试无不及格课程;
(七)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等方面特别突出,在2024-2025学年获得过学校统一组织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奖励或荣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奖励标准
每生每学年6000元。
四、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分为学生申请及班级民主评议、分院评审及公示、学校审核公示三个阶段。
(一)学生申请及班级民主评议(10月13日-10月22日)。
(二)分院评审及公示(10月23日-10月31日)。
(三)学校审核公示(11月1日-11月11日)。
五、上交材料
(一)学生手写申请书
(二)在校期间获奖、证书材料(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排列,证书时间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特别说明:请申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书纸质版和获奖材料的纸质版提交至各专业负责老师处,同时拿获奖证书原件进行现场材料核对,在提交纸质材料前务必完成群里在线登记表的填写。
六、申请程序及日期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为自愿原则,凡符合条件学生均可申请。
2、申请者请于2025年10月17日上午11:00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申请者概不受理。
七、说明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八、质疑、投诉受理渠道
一级反馈:
联系人:谢目丽老师 朱嘉琦老师
二级反馈:
联系人:李娜老师
数据科学学院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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